“老賴”有故意拖延履行債務的惡意;客觀上拒不履行到期債務。從某種意義上說,“老賴”不但是指一類社會群體,而且可以說是社會轉型階段的一種社會現(xiàn)象。違法成本低,追責效果力度差,成為老賴們滋生的溫床,如任由這種社會現(xiàn)象蔓延和發(fā)展,必將會把整個社會、國家推向失信于世的深淵。

限制老賴乘坐高鐵、動車作為新規(guī)里增加的內容,隨著高鐵、動車越來越普及,全國高鐵網(wǎng)就像一張大型的國家地鐵圖,更由于高鐵、動車的便捷、舒適、正點廣受百姓出行歡迎。人民的出行的交通工具從傳統(tǒng)的飛機、普通列車和汽車向高鐵、動車轉移,可以說高鐵、動車成了現(xiàn)代人出行的首選交通工具,于是一些“老賴”紛紛舍棄飛機而選擇高鐵,事實上部分架空了此前出臺的限制高消費措施。而此次修改在原有基礎上,進一步拓寬了限制消費的范圍,把帶有G字頭的動車組全部座位、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的座位,全部納入限制消費范圍。如此一來,限制老賴乘坐高鐵、動車不但有效打擊他們的失信行為,而且無形中增加了他們出行時間成本,消耗很多的體力和精力,同時體現(xiàn)了司法的與時俱進和時效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