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春運期間,鐵路部門對因旅客原因辦理車票改簽退票,且改簽后車票的乘車日期在2014年1月16日至2月24日期間的,退票時按票面票價的20%核收退票費。相關負責人表示,此舉目的在于引導旅客增強購票的計劃性,讓更多的車票能及時周轉到急需的旅客,使寶貴的運力資源得到最大限度利用。

毋庸置疑,鐵路部門的出發(fā)點是好的,但是這則消息一經(jīng)媒體公布,一時間眾說紛紜,退票費問題作為熱點問題再一次來到了風口浪尖。筆者認為,對于此項政策,公眾需要正確的解讀,理性的看待。此次鐵路部門根據(jù)旅客退票規(guī)律推出此項政策,其主要原因還是想引導廣大旅客增強購票的計劃性,以免重蹈13年春運的覆轍。而且,鐵路部門對此規(guī)定是有嚴格限制的,一是時間限制,只在春運期間(1月16日至2月24日)有效;二是條件限制,針對的只是“改簽后再退票”的情況。

可以看出,鐵路部門推出的該退票方案,是經(jīng)過認真分析和調(diào)研得出的。不同情況不同對待,不同時期不同對待,具體問題具體分析。從13年春運來看,涌現(xiàn)出了大量的“占票族”,因擔心買不到車票而搶一張保底、再搶最合適自己的車次,發(fā)動親朋一起搶票的重復訂票,但為退票方便,等到臨走時甚至臨上車前才退掉多訂的車票。這樣,就人為減少了車票發(fā)售周期,增加了這類車票的出售難度。另一方面,盡管火車票實名制實行已過兩年,但“黃!币廊淮嬖。的確,以往低至5%的退票成本幾乎成了“黃牛黨”無需多慮的“毛毛雨”,可以說退票的低成本從某種程度上縱容了這種投機性的購票行為。

從表面上看,退票費用提高后,有利于引導旅客增強購票的計劃性,優(yōu)化客運車票配置,防止春運期間大面積乘客退票現(xiàn)象的再次出現(xiàn)。從這一層面出發(fā),旅客搶票、退票并不具備尋租動機,因此不會把正常旅客的消費權利和黃牛黨的牟利行為混為一談。實質(zhì)上改簽后20%的退票費選中的“靶心”是黃牛黨,對準的是惡意搶票、屯票的行為。退票費價格的提升,等于增加了其囤票和變現(xiàn)的風險成本,遏制了倒票者的違法沖動。在 “不患寡而患不均”面前,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從根源上打擊“春運倒票利益鏈”,保障旅客的購票權益。

鐵總自2013年3月中旬成立以來,雖不足周歲,但其人民鐵路為人民的本質(zhì)屬性昭昭,沒有發(fā)生任何改變。從鐵總不斷出臺的便民利民的措施,鄰近春運大考接二連三出臺的售票政策,我們可以看出鐵路總公司是一個勇于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(yè),對于群眾的呼聲也非常地重視。在市場經(jīng)濟環(huán)境下不能通過行政手段去強令鐵路部門控制車票發(fā)售,只能通過經(jīng)濟手段來調(diào)節(jié)。借助經(jīng)濟手段促使旅客合理規(guī)劃行程、掌握退票時間是一種辦法,但是能否達到預期效果還需廣大民眾理性的看待,給予充分理解和支持,政策好還需人努力,提出更多建設性的意見,讓鐵路部門能夠完善細節(jié),提升服務,讓這張代表著親情與團圓的車票脫離“錦上添花”的怪圈進入“雪中送炭”的正軌,也讓更多的人能夠趕上回家的列車和團圓的年夜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