局(段)備用機車是隨時準備運行的技術狀態(tài)良好的機車。其中局備用機車是因為運輸任務少,根據(jù)鐵路局的命令,由段支配機車中轉為鐵路局備用的技術狀態(tài)良好的機車; 段備用機車是在機務段機車交路計劃中無任務或任務已經取消,以調度命令轉為機務段備用的技術狀態(tài)良好的機車。對于有支配機車的折返段或機車駐在所,應視作本段辦理。
為保證備用機車可隨時動用,參加運輸生產,局 (段) 備用機車均應是技術狀態(tài)良好的機車,符合《鐵路機車運用規(guī)程》規(guī)定的條件。段備用機車備用時間必須連續(xù)24小時以上,不足24小時按運行機車統(tǒng)計。定檢到期等待修理的機車,不得轉為備用。同時也不得對備用中的機車進行中間技術檢查和各種修理。局備用機車的定期鑒定工作可在備用中進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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