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險單又稱“大保單”或“正式保險單”,簡稱“保單”。是使用最多的普通保險單。它是保險人已接受保險的正式憑證,也是保險人與被保險人間訂立的正式合同。具體體現(xiàn)了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。就海上保險而言,按保險標的物的價值確定與否,可分為定值保單與不定值保單;按時間與空間分,可分為航程保單與定期保單;按船名確定與否,可分單獨保單與流動保單,預約保單和總括保單;按形式分有正式保險單與保險憑證。一般所謂保險單均指正式保險單。保險單的正面有: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名稱;保險物資項目、數(shù)量、包裝類別、標志及號碼、航程、運輸工具名稱,開航日期、啟運地和目的地名稱、保險金額、償付地點及償付機構、承保險別,保險費率和保險費。另外還有保險單條款。其中保險費率和保險費一般都不對外公開,只填按“如議”字樣,其余各欄都按投保人申報的內容填寫,其中:“被保險人”欄,根據(jù)實際情況,有時是投保人自己,有時是貨主,如果保險單作為押匯的證件時,可以填寫賣主然后由賣主背書轉讓銀行,或填“某某公司過戶某某銀行”!氨kU金額”欄,一般按CIF價格計算另加一成。如果買賣雙方同意,還可以多加,惟須征得保險公司同意!俺邪U別”欄,按實際需要填寫,不多填,不漏填。保險單條款包括:印定在保險單上的條款;附貼條款及書寫條款三部分。印定部分的主要內容:“保險的責任范圍,除外責任、保險責任的起訖,被保險人的義務等項;附貼條款:是在保險單上加貼蓋章的小條,上列對保險單的補充和修改(如加保水漬險、附加險時加貼附條)。書寫條款:是保險人與被保險人間特別規(guī)定的條款,這部分條款隨貨物、船舶、時間、地點、風險種類有所不同。如果上述內容上不符時,首先以書寫部分為準,其次為附貼條款,最后為保險單上的印定部分。保險單是一種最完整的保險證件。只在國外特別指定時才出具這種正式保單,一般只出具保險憑證。在保險標的因遭受承保的危險而發(fā)生滅失或損害時,保險單是被保險人索賠的主要依據(jù),也是保險人理賠的主要依據(j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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