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保險是國外車輛保險中的一種,其承保范圍如下:(1)受保車輛在意外事件中受損壞,或被火燒毀,或被人偷去。若屬部分損壞,保險公司一般都照賠不誤,一般不追究保險是否足夠。若屬全部損失,保險公司一般都委任一位估價師,調查意外事件實況,審定在失事時所承保車輛的實際市價,而不依純粹的投保額賠。(2)乘客及第三者責任險,許多地方的法律只規(guī)定第三者責任險中的“人身傷害及死亡”屬強制性的保險,至于乘客責任險,除公共汽車、小臥車等以運載搭客作營利的車輛外,其他的車險、乘客責任險,并非強制性的保險,故保險公司就將這兩種責任險分開,并在很多情況下,將乘客責任險從保單中除去,或規(guī)定投保人若要增加乘客責任險,應多付若干保險費。這承自英國的保險制度,近年來,英國已將乘客責任險與第三者責任險,并在一起,規(guī)定所有車輛,都必須承保這兩種責任險,而其他地區(qū)至今尚未有任何修正。(3)受保人、駕駛員或乘客的人身意外險,按標準車輛保單的規(guī)定;受保人在意外事件中傷害或死亡,可獲得規(guī)定金額的賠償,還可獲得醫(yī)藥費的賠償,此外,若受保人愿意,也可以多付保費,為其駕駛員或乘客購買人身意外險,但駕駛員如為記名駕駛員,保險公司多同意承保,而乘客的人身意外險,均為不記名,故許多保險公司都不愿承保。近幾年來,公路車輛數(shù)不斷增加,車輛的馬力與速度也在迅速提高,修理費也日益高昂,使保險公司的車輛保險都遭受虧損,許多保險公司除了增加保險費外,按車輛年齡,駕駛員的駕車經驗,車輛的款式等不同,規(guī)定了不同的保險費。并不承保人身意外險和乘客責任險等項目。此外,受保人自己負擔的損失數(shù)額(俗稱“打底”),也普遍地在提高。這是車輛保險中的普遍現(xiàn)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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